第10章 那是我爱吃的(1 / 2)

李氏这脸色,简直就像是开了染坊一样了。

一会儿红,一会儿蓝的,变换的非常快。

这说是吧,可那羊肉,正是她最爱吃的。

官家子弟中,鲜少有不爱吃羊肉的。

至于猪肉?

那是下等人吃的。

牛肉?不要开玩笑了,就算是官家子弟,也不可能天天吃牛肉的。

至于鸡肉什么的,虽然爱吃,但也不能天天吃吧?

所以,这羊肉,就成为最好吃的肉了。

可要说不是,那不是打自家女儿的脸么?

那女儿到底是不孝,不愿意给自己做饭。

还是因为不会?

那如果是不会的话,那之前说的,经常给自己尽孝心,这句话又如何站得住脚呢?

所以,这就是一个死命题!

苏雪兰除非是经常给李氏做饭,或者至少是经常给李氏做菜吃。

否则的话,苏雪烟这一招,简直是绝杀啊!

李氏恨恨的看着苏雪烟,她就知道,苏雪烟哪里是那么好说话的?

之前的那些奉承,无非就是给现在的话,挖下坑,就等着苏雪兰这个傻女儿上钩呢!

哎,这儿女债啊,总是还不完的!

苏雪兰也是目瞪口呆,我做了什么?怎么就到了如今的地步?

我娘不爱吃羊肉么?

爱吃啊,可如果说爱吃,那我怎么办啊?

所以,苏雪兰只能是用期盼的眼神,看着李氏。

娘啊,你可别坑女儿啊!

李氏无奈,只好点点头,只不过这脑袋,就显得有些僵硬,她实在是不愿意点头的。

那羊肉,她也实在是放不下啊。

但她终究还是觉得,一碗羊肉而已,哪里比得上女儿的孝心?

好吧,不是真的孝心,是孝心的名声!

尽管,这在场的,都是家里的家丁和女使婆子。

但也耐不住,这些个嘴碎的,万一传出去,那可就糟了。

还有那丫头的几个下人,可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的!

“是,我不爱吃。那羊肉的膻味,我简直是不能闻。每次闻到,都想要作呕!”

李氏几乎是咬着牙关,一字一顿的把话说出来的。

苏雪烟也不以为意,她没有打算招惹这母女。

可人无伤虎意,虎有伤人心啊。

如此,苏雪烟也只好反击了。

一味的退让,一味地懦弱,并不能换来同情和谦让,只会换来无视和蔑视。换来变本加厉,换来对自己的欺辱。

所以,苏雪烟不会退让,反而是以德报德,以直报怨。

这才是孔夫子倡导的,至于那什么以德报怨,不过是后人曲解的意思。

就好比,苏雪烟记得后世有一句话,或者说座右铭吧,不知道误导了多少人。

这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爱迪生说过的话“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,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。”

大家都将这句话,截取到这里,就算是完了。

乍一看上去,似乎是在说,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,十分的重要。

当然,这么想,也不算错。

努力,自然是十分重要的。

但这句话本身并不是和这个意思,这句话的本身,重点在于,没有被截取出来的那一句。

“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,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,但那百分之一的灵感往往比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来的重要。”

爱迪生无疑是一位十分聪明的人,这样的人,自然是有一些自傲的。

他也不是要贬低别人,只是将自己内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