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一十一章 敌意(1 / 4)

一众客人看着杨玉英纤细的身形,也是颇为诧异,只是此时大家心烦意乱,到也没什么反应。

那货郎左看右看,神色纠结。

“咦?”

忽然有人指着门外叫道,“你们看!”

众人寻声看去,只见老板娘养的一条大狼狗不知闻见了什么味,一溜烟飞奔而出,一路冲出大门跑出老远,原地转圈。

大家看它健健康康,活蹦乱跳,都徐徐出了口气。

姜晚冷笑道“呵,我就说,青天白日的,外面还能有鬼不成?喂,你出去不出去?出去,这个就给你!”

她信手从头上摘下一簪。

这簪子别说做工,就是上面几颗大珍珠,那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。

只得一颗珍珠,就够寻常五口之家舒舒服服地过个七八年,更何况上面足足有三颗。

“这只是定金,等事情办完,我再给你三千块,我姜晚说话算话,你且放心。”

货郎也是走南闯北多年的商人,一眼就看出这簪子的价值,目中登时流露出澎湃汹涌的喜悦,一把把簪子夺到手,再想想对方承诺的三千,心中更喜,大声道“好说,好说。”

有这簪子在手,就是没那钱,他也不怎么介意了。

再有了后头的钱,不要说让他走出门,就是让他蹲在外头天寒地冻的地方过一宿,他也能熬得下去。

宋晟面色难看,轻轻摇了摇头,显然是对姜晚这样的做派也很是看不上眼。

其他人却是目光闪烁,惊疑不定。

货郎说话间就要向外冲,杨玉英慢吞吞地道“你要一定想出去,那你向西南,莫向东北……”

她话没说完,货郎已经冲出门,此时满脑子都是钱,哪里听得见一小丫头片子的话?

酒肆外,东北方是一片空地,地面平坦,那条大黄狗还在那边滴溜溜打转。

货郎就下意识直接冲着狗走了过去。

众人视线追着他的背影,好几个客人轻轻吐出口气。

“大概不是魔宗的。”

那四人的衣着打扮,很像魔宗的人。

所谓足下飞鹰,追魂摄魄,魔宗高手在这片土地上的威慑力,那比白道上那些鼎鼎有名的帮派还大得多。

他们自小就听过魔宗的传说,这帮人杀人不见血,擅使毒蛊,心狠手辣,从不把人命当回事。

有传言说,一旦遇见魔宗的人,不言不动,言听计从,或可生还,要是稍稍惹他们看不顺眼,那就只有一个死字。

魔宗杀人,从来不问缘由,说杀也便杀了。

姜晚也悄悄松了口气。

她的母亲是前任魔宗圣女,自幼她受母亲教导长大,别看表面不在意,还很是有些嚣张跋扈,其实心底深处对魔宗有极深的戒备。

越是接近魔宗的人,才越清楚,那里出来的都不正常,全是疯子。

正常人进入魔宗,也会发疯。

她当然知道,那四个人确实是魔宗的。

或许自己在这里,他们有所顾忌,所以也就是说一说,并不敢真的做什么!

货郎已经走到狗身边,举起手扬了扬,大笑“什么事都没有,我就说……”

一句话未说完,酒肆里所有的客人神色骤变。

姜晚的身体也抖了抖。

货郎诧异“怎么了?”

杨玉英叹了口气,忽然抬脚也走出大门。

宋晟吓了一跳“翠玲姑娘?”

杨玉英却没向着货郎走,而是一路向西南,上石阶,穿过一扇杂货铺的小门,也就片刻工夫,又从后门出来,手里捧着一个花盆模样的东西。

此时货郎已经感觉到不对,只觉得身体隐隐有些冷,抬手抹了一下自己的脸,竟是一手的血。

血痕发乌,红得不正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