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9章 境外投资(2 / 2)

少数几个试点区才可以,试点区之外的,转出去的这个资金,是不允许做股票期货等投资业务的,只能以旅游、留学这些名目往外转。

除非是通过一些灰色渠道。

但是那些渠道,资金无法保障安全不说,一旦被查出来,那陈伟就吃不了兜着走了。

总之就是,很麻烦。

丁洪彬给陈伟的建议是,先在境外成立一家实体贸易公司。

陈伟不是有一家理石厂吗?还跟连义海合伙开了家理石店,正好以这个名义,在境外设立一家理石贸易公司,甚至直接投资一家理石加工厂,往国内进口理石。

这个理由很正当,完全合法合规。

这种情况下,陈伟最多可以往外转三亿美刀的资金,超过三亿美刀,那就得报批计经委了,这个就麻烦了。

哪怕陈伟他小姑父就在计经委,也不是说批就能批的。

不过三亿美刀也够用了。

资金出去之后,正常开设贸易公司或是加工厂,正常经营,该怎么进口理石就怎么进口理石,该怎么报税就怎么报税,总之一切按照规定来就是了。

然后,在境外,以贸易公司的名义,再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,做投资!

如此一来,陈伟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投资国际市场了。

只不过,这样做还要面临一个问题,那就是,挣的钱,如何转移进来。

资金出去是没问题的,合法合规,在境外,经营理石厂或贸易公司的合法所得,也可以转进来,可是投资业务不在最初的审批范围之内,那投资所得,自然就不好转了。

要么留在境外,要么,就只能通过地下渠道转进来。

丁洪彬的意思是,没必要转,反正在哪都是自己的钱,就放在外面行了,他自己的钱大部分就放在外面。反正在国内也不缺钱。

真要是想转,那就等着未来哪一天,上边放宽了限制,再往里转也不迟。

陈伟想了想,眼下他想做国外市场的话,也只能通过这个方式了。

只是他个人可以用这种方式来操作,公司就不行了。

成立私募公司之后,私募基金的每一分钱,都要受到严格的监管,肯定不允许搞什么境外投资的。

想要以公司的名义,合法合规的投资境外市场,眼下是行不通的,只能等着以后上边出新政策了。

不管怎么说,他自己的钱还是先出去,他先做一做国际市场,熟悉一下,也算是探探路,万一以后真的放宽了政策,那他也能第一时间展开境外投资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