踏踏实实地看着自己手中还握着什么,以此庆幸、以此继续心怀希望。
常许:“芙蓉姑娘心境豁达,常某佩服。”
芙蓉姑娘摇摇头:“确实也伤心了一段时间,不过那会我也没做歌女了,倒也不碍事……”
向思宁瞧着那道疤痕,眉头不自觉地皱起来:“不知这伤是如何造成的?”
“唉……”
说到这事,芙蓉姑娘的脸上居然没有悲伤,只是无奈,就是无奈极了:“说来也是我自作自受。其实自高公子第一次请我做样子之后,后来他又来了两回,因着他给我银两做报酬,我想也没有拒绝的道理。”
“第四回时,高公子的院子里不知从哪里跑出一只狸奴,虽瞧着有些脾气,但我自以为养了几年猫、驭猫有道,便提出要抱着狸奴一起画像,谁知还是我高估自己了,那狸奴在我怀中安静不了几秒,伸爪就抓了我两下……”
这么说着,她伸出自己的左手,掀起一点衣袖给几人看:“一爪抓在我的左臂上,一爪就是在脸上了。当时血色横流,我连痛都后知后觉,还让高公子也受惊了,连忙叫小厮帮我止住血、送去大夫那……”
“我自小受了伤便不容易好,小时候摔的跤现在还能在腿上找到痕迹……罢了,尽是我自以为是做出的蠢事,还怪得了谁呢?”
一个倒霉的疤痕体质小姐姐呀。
几人看她的眼里不由得多了几分同情。
穿到古代我也是破案大天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