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五章遇人不淑(2 / 2)

书琪的便利,将书信直接夹在书里,就放在书桌之上。

苟明昌见淳于志刚依然不答应,知道在这里无法满足心愿,就直接找到了写信的原主,将事情讲明,只求得个一官半职。

那人害怕事情暴露,自然答应下来,并要求苟明昌将原信带来,苟明昌也一并答应。

由余苟明昌的偷梁换柱,再加上给对方通风报信,淳于志刚这次铩羽而归,反对对方揪住不放,咬定他欺满君上、谋害大臣。偏偏这个人在朝中也是举足轻重之人,此事惊动朝野,皇帝不得不追究淳于志刚的罪责,将其收监并没收家产。

当然这个时候,淳于志刚家的人,都没想到是苟明昌的出卖才发生这些事。家中人员散尽,只余淳于志刚的妻子孟氏和唯一的孩子淳于书琪。因为家产充公,孟氏带着女儿被赶出家门。

说来也惨,孟氏的娘家原本是京都人士,也算得上是官宦之家,只是人丁不旺,孟氏的父母只有孟氏一个女儿,几年前,全都病故了,所遗房产等被远方的亲戚瓜分干净。孟氏气不过,找上门去理论,按照当时的律法,孟氏而只是出出气而已,要不回来任何东西,还和娘家人完全翻脸。

被赶出家门的孟氏母女,只带了随身的几件衣服和几本书籍,这还是抄家的士兵可怜他们,让她们带出的。现在,只有流浪在街头。

苟明昌在淳于志刚家,并未找到书信,经打听,知道那些书籍被孟氏拿走,好作书琪以后的学习之用,估计已经带出府。

苟明昌在大街上追上孟氏母女,自称要报答知遇之恩,不忍孟氏母女流落街头,就让她们暂时去自己家居住。

苟明昌的家,其实是由淳于志刚给他置办的。一处小院不大,倒也幽静。孟氏母女本无处可去,平时来往较好的人家,此时都避的远远的,生恐沾上晦气。难得苟明昌如此,还以为当初夫君慧眼识人,对他感激不尽,也就直接住到他家去了。

殊不知,这一去,就如羊入虎口,给不幸的人生又加上惨烈的一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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