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1章 识时务者为俊杰(1 / 3)

“我还有一个问题,既然你手底下有浴血奋战的人,那么要虎我和王鑫具体做什么任务?”

齐凝儿望向陆易,陆易扬了扬手说“约翰,你应该庆幸你今天得罪了青龙帮的人,既然他们倒霉,先得罪了你,那我就给你一个报仇的机会。”

齐凝儿抬头想了想,青龙帮是西北那一片实力队最大的帮派,擒贼先擒王,先打败青龙帮也无可厚非,就默认了。

约翰却憨憨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,讪讪道“其实,我确实是泡了他的马子,所以还是算了吧!”

陆易脸色立刻一沉,变了脸“算什么算!他让老子的人丢了丑,老子就灭了他。”

约翰被陆易浑身的气势惊了一跳,只能张口结舌的站在那。他怎么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抱到了一根特别聊不了的大腿呢?

齐凝儿面无表情的瞪着约翰,用冷酷无情的语气吼道“这是你的任务,不需要任何疑问,只需要接受服从,还有什么意见?”

约翰傻乎乎的摇头“没,没意见!”

齐凝儿冷冰冰的点头“好,现在发布任务,从现在开始。你要负责去惹是生非,目标对象,青龙帮。目标人物王一凯,江湖人称凯哥,外号疯狗。青龙帮老大高伟出道时的铁杆兄弟。”

“现在已经被帮派的二把手和三把手边缘化,日常热爱惹是生非,上次你们交手,他一定已经恨上了你,只要你去稍加挑衅,他一定能上钩。”

约翰听得糊里糊涂的,心里警铃大作“那个什么意思?你们意思是?”

约翰举起手傻乎乎的问“让我再去招惹那个什么叫王一凯?”

齐凝儿一点头,语气铿锵“对,没错,有什么意见吗?”

那冷冰冰的眼神扫射过去,似乎就在暗示约翰,如果没有关于生死的理由,其他理由,一律ass!

约翰背后开始冒汗,他说“可是我泡了他的马子,他外号就叫疯狗,他在见到我,不得一枪子儿要了我的命啊。”

陆易一只手敲击桌面,柯达柯达直响“对,没错。就是要这种效果!”

约翰看着陆易露出阴森森的笑容,心里变得拔凉拔凉的,他怎么感觉自己无形之中变成了惹是生非的诱饵,专门跑到别人面前讨打,事实证明她猜的不错。

夜里华灯初上,整个红灯区终于陷入,白日里所没有的喧闹之中,来往寻欢作乐的人不计其数,这要是在先前的一个半月,约翰是这里的一尾游鱼,整天快活得不得了,身边美女环绕,美酒不停,似乎有着用不完的财富。

可到了今天,他在重新踏上这一块土地,不免觉得十分唏嘘,你又不是别的,就因为他今天是来惹是生非的。

他身后还跟着一大串,看起来就很不好惹的兄弟,这些兄弟个个身高腿长,即便穿着流里流气,花里胡哨的衣服,或者重金属类的皮夹克,头发染成五颜六色,也丝毫掩盖不住他们浑身散发的黑暗气息。

没错,就是黑暗气息,约翰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,虽然只是一个区区小偷,可对于危险这类气息十分的敏感。

若是日常的混混,顶多流里流气,填过写的才有那么一点疯狗的气味,可他身后跟着的这一群,估计不止舔一口血,那时不时瞄来的一眼,不善的眼神,似乎就能把它当做砧板上的肉,分分钟给秒了。

吓得他一路上后背寒毛就没停过哆嗦,一直是竖着的。

他们已经闯入了红灯区之类最繁华的地段,两边有无数的站街女还有,眼神不善或者眼神的寻欢作乐的人群,不时的会有某个角落里,正在吸烟喝酒的人拖过来,探究不善疑惑的眼神。

约翰当然明白他们眼底深处意味着什么,他自己现在也觉得心里乱的慌,下意识的吞了口唾沫,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后脖子。

那是被人盯的鸡皮疙瘩直起,见他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