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回:玉殒,香消(1 / 3)

白夜浮生录 夜厌白 281 字 9个月前

屋里头没有窗,没有灯,风与光都溢不进来。正中唯一的灯向下散出米黄的颜色,仅能驱散有限的黑暗。色调分明是温暖的,照到茶几的玻璃面上,却那么冷。双层玻璃的茶几纤尘不染,独一把修剪整齐的玫瑰挤在瓶子里,也在中央,正对着灯。花瓶旁侧倒扣着一个竹筒。玫瑰好像一团燃烧的火,但静止不动,也那么冷。

他一直低着头,豆大的汗止不往大理石的地板落。吧嗒,吧嗒。声音虽小,却惊雷似的在他耳边无序地鸣奏。他也分不清自己是热的还是痛的——热水汀让屋里的温度和外面相比不是一个季节,而腿上的枪伤也在时刻以阵痛提醒,他仍幸运地活着这件事。

幸与不幸,也说不太准。

“龙凤呈祥……正阳绿。掂起来,真有分量呀。”

声音从前方传来,他小心谨慎地抬起头。茶几对面的人坐在沙发上,换了边腿翘起来,带过的赤红布料让他的目光像被烫了一下,又猛低下去。由此带来皮肉微小的牵连,让绷带下的伤口泛起阵阵刺痛。他龇牙咧嘴,只颤颤巍巍吐出几个字:

“九、九爷……”

独被称为九爷的人陷在皮沙发里,惬意的挪动发出吱吱的摩擦声。其余人都是站着的。沙发的侧后方各一人,西装革履,昂首挺胸,双手背后。一个人不在先前追他的队伍里,是生面孔;另一个则是朝他开枪的。将这样的身躯塞入体面的制服里,属实不易。他毫不怀疑若有谁轻举妄动,他们定能第一时间破除布料的束缚,将此人大卸八块。他不希望是自己。

“得有个八九十克吧?好看。哎,小曲,你也来看看这成色。”

于是有人从他的侧后方跨步而过,走路利落得带起一阵风,刮得他一侧脸颊冷冷冰冰。这是一位瘦瘦高高的男性,只穿着白衬衫和黑色的马甲,前襟有一大片荷叶的褶边。十足的精气神让他的年龄蒙上些许迷惑性。黑白交错的丝带束起他的发尾,他恭敬地欠身时,发尾就滑落到肩前。

他接过九爷手里的玉佩,抬手对着光看了一眼,又重新低下头。

“回您的话:八十二克。”

“喔……这要让那群老东西羡慕好一阵呢。”

九爷不温不火地应了一声,将身子撑起来,伸出手,慢吞吞从花瓶里抽出一支。影子在他面前短暂地起伏,他的心脏也像被磅礴的云翳笼罩,沉闷的窒息感奔涌而出。

瓶子里的玫瑰无刺无叶,唯独这朵漏了一片绿叶,没剪干净。九爷先将花瓣凑到鼻尖轻轻闻了闻,还很水灵,紧接着用指腹在叶片上摩挲,缓慢又优雅。

“都说鲜花要有叶儿衬托,可惜我恰是不喜欢,见不得一丁点绿色。”

有短促而细小的声音,啪一下绷开,他怀疑自己听错了。还没弄明白是什么动静,很快有更清脆响亮的一声从耳边炸开,碧绿的残渣迸到手边。他猛抬起头,看到被称为小曲的男性轻巧松开的手,还悬停在前胸。玉佩摔得粉碎,像一滩白绿色的水。

而九爷刚掐掉的叶子,这才慢悠悠当着他的面儿落到地上。

“不、不喜欢也没关系的!”他发疯一样爬过来,两手扒在茶几上说,“我回头,回头告诉我们老板,让、让他换!您喜欢金的银的,飞的游的,您说!都能弄来!就算是……是天上的星星,也给您摘——给您摘!”

打颤的上下牙数次磕了嘴皮,满口血腥味挥之不去。双手像啮齿动物一样搭在前面,汗渍在玻璃上留下白岑岑的痕迹。他的脸色还要更苍白,眼底渗出血丝。沙发两侧的人刚一倾身,九爷不必回头便扬起一只手,示意他们用不着动武,另一只手还悠闲地将玫瑰顺时针转过来,逆时针转过去。惊讶、愤怒、不满、厌恶、怜悯……他无法从那张脸上读出任何情绪。

“用不着这么麻烦,一个电话便说了。还要传话,多累。”九爷又将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