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借钱(1 / 3)

除了章嘉璈和编辑老田,无人知道梦昔是谁,这日,沈梦昔与老田签订了一个协议,要求他为自己的身份保密,不为别的,只为了清净地生活。

章嘉璈早得了沈梦昔的警告,连老婆都没有透露过。沈梦昔送了他一套西装,收买他继续守口如瓶,然后又顺便讹了他的一只派克金笔,和一盒德国的酒心巧克力。

“巧克力是给静姝的,你连侄女的零食也抢啊!”章嘉璈做最后挣扎。

“我不管!你还可以有很多女儿,但亲妹妹只我一个不是吗!”沈梦昔威胁地看着他,挥了挥拳头,得意洋洋地走了。

碍于胡鸿兴和梁先生的面子,许父勉强同意了许诗哲的再婚,但他同时切断了许诗哲的经济来源,甚至放言要将身后财产都给孙子阿欢。

许家的婚丧大事,一律不许陆晓眉参与,过年过节也只准许诗哲一人回去祭祖。

许父既恼恨儿子与儿媳离婚,平白损失了名声,又使得老两口不能与孙子常常相聚,更因此影响许章两家经济来往。离婚后,儿媳就再没有上门过一次,来信也都客客气气的称呼为许伯父,更是不肯接受他一个铜子的援助。

他更恼恨儿子又找了个有夫之妇,声名狼藉之下成婚,被恩师当众训斥,丢尽了面子。这一年,许父为此苍老了许多,一直骂着,前世仇人今生父子。

许诗哲开始努力赚钱,他今年与胡鸿兴等人合伙开了书店,建了诗社,但他的诗中再没有了剑桥时的梦幻飘渺。写诗写文,一旦与金钱挂了勾,就变得不纯粹了,字里行间都带着金光闪闪。

陆晓眉属于典型的才女,也是典型的作女。

她的才华让她熠熠发光,文学书法,绘画戏曲,外语外交,都是一等一的人才,也许正是因此,她被骄纵得不知人间疾苦,不知珍惜,也不知控制。

王守卿对她情深意重,但她的眼中只有诗情画意的许诗哲,说白了,她也在意王守卿的踏实可靠,但更喜欢许诗哲的甜言蜜语,以及心灵共鸣的刺激。

她随心所欲惯了,并不十分在意外界的评价,倒似乎更乐意暴露在公众视线之中,成为焦点。

许诗哲也纵容她,他们每月花150大洋租住高级公寓,雇佣着十几个佣人供陆晓眉使唤,陆晓眉身体不是很好,经常胃疼,有时候还会犯哮喘,一发病她就会哭天抢地发脾气,许诗哲也好脾气地容忍。家里开销巨大,即便许诗哲每月600大洋的工资,加上稿费,也不够陆晓眉挥霍。

要知道此时,一个四口之家,在上海60元就可以宽松地生活。

许陆两人潇洒豪阔地生活着,还有很多人羡慕效仿他们的生活,以之为榜样。

一次,许诗哲来到沈梦昔的别墅,说是看望阿欢,阿欢非常高兴,牵着他的手,要他去看自己的房间,“爸爸,你看我的房间,我拼了一个大楼!还有,我有一道杀手数独没有解开,妈妈不肯帮我,你来帮我!”

许诗哲神不守舍地应付着阿欢,虚岁11的阿欢已经能感觉到父亲的心不在焉,失望地独自上楼了。

许诗哲外表依然光鲜,西装革履,三接头皮鞋擦得锃亮,头发像被什么舔过一样,金丝眼镜架在鼻子上,不知怎么有些雾气,他摘下眼镜,用手绢擦拭,沈梦昔发现摘下眼镜的许诗哲像是另外一个陌生的人,她有些呆愣地看着他,不明白一副眼镜的魔力。

许诗哲戴上眼镜,冲沈梦昔笑笑,犹豫了一下,还是开口说要借一些钱。沈梦昔问他,钱是用来做什么的?

“我和胡兄几人开书店,总要分摊一些用度的。”

“许先生每月近千元大洋的收入,还是月光族,真是佩服。”

“月光族?”

“每个月都花得精光的一群人。”

许诗哲脸一红,“我的应酬、房租家用也很多的,还